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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承受隨業務移撥之省級公務人員暫行編制表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04月1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91年4月11日內政部(九一)臺內警字第0910075539號令發布廢止
法規體系:
/ 行政 /
內政
/
警政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8年6月29日內政部(八八)臺內人字第8889637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並自同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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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89年7月26日內政部(八九)臺內人字第8977179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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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 91年4月11日內政部(九一)臺內警字第0910075539號令發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