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民用航空局與新加坡民航局間交換航權協定
時間: 中華民國077年06月1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77年6月17日中華民國民用航空局局長陳長儒與新加坡共和國民 航局局長林福山於新加坡簽訂;並於 77年6月17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外交 / 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