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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駐荷蘭台北代表處與駐台北荷蘭貿易暨投資辦事處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
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02月2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90年2月27日中華民國荷蘭台北代表處代表顧崇廉與駐台北荷蘭 貿易暨投資辦事處代表史仕培簽訂;並自 90年5月16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外交
/
協定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0年2月27日中華民國荷蘭台北代表處代表顧崇廉與駐台北荷蘭 貿易暨投資辦事處代表史仕培簽訂;並自 90年5月16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