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軍招募班隊紙本測驗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1月1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8年1月17日國防部國人培育字1080000892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0 點
法規體系: / 行政 / 國防 / 教育訓練

立法總說明

因應本部招募政策(如全民國防教育納各招募班隊考試項目,與高中職簽
訂國防培育班【下稱簽約學校】)實際作業需要,規劃提供紙本測考,特
訂定本要點 :
一、本要點訂定目的(草案第一點)。
二、本要點專有名詞解釋(草案第二點)。
三、本要點作業權責(草案第三點)。
四、本要點申請方式(草案第四點)。
五、本要點申請條件(草案第五點)。
六、試場及違規處理規定(草案第六點)。
七、紙本標準及補測規則(草案第七點)。
八、智力測驗採計標準(草案第八點)
九、全民國防測驗採計標準(草案第九點)
十、紙本測驗成績公布方式(草案第十點)

法規異動

訂定1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