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研究報告內容除一般必要章節外,對於期中、期末審查會議紀錄
應列為附錄;並於研究報告本文前加列提要(如附件一之四)。
研究報告應以橫式排版方式編印,裝訂線在左側,封面註記「財
政部○○年度委託研究計畫」字樣,並書明委託研究計畫名稱、
委託單位、研究單位、研究人員及編印日期,研究報告厚度超過
0.五公分者應於書脊加印財政部○○年度委託研究計畫、計畫
名稱及委託機關;內頁第一頁除依封面頁格式製作外,應再加註
GRB計畫編號(科資編號)(如附件二)。
各委託單位應視研究成果及業務性質,決定是否將研究報告出版
;決定出版之研究報告,其封底、書名頁及版權頁應依行政院訂
頒之「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