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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各級政府於年度中運用餘裕資金辦理提前償還債務作業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4月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5年4月6日財政部國庫署臺財庫字第 1050364491號函訂定發布 全文2點
法規體系:
/ 行政 /
財政
/
公庫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5年4月6日財政部國庫署臺財庫字第 1050364491號函訂定發布 全文2點
法規異動
訂定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