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各級政府於年度中運用餘裕資金辦理提前償還債務作業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4月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5年4月6日財政部國庫署臺財庫字第 1050364491號函訂定發布 全文2點
法規體系: / 行政 / 財政 / 公庫

法規異動

訂定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