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傳真機使用及配合處理緊急案件作業須知
時間: 中華民國80年3月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80年3月8日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臺財產秘字第80003991號函訂定發 布全文7點
法規體系: / 行政 / 財政 / 公債

法規異動

訂定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