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民營發電業需用國有土地案件處理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91年4月2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1年4月25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0910017029號函發布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行政 / 財政 / 國有財產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