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家教育研究院出版品指導會運作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9月2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9年9月29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字第1091800803號函修正發 布第5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教育 / 組織

法規異動

修正

五、本會原則每六個月召開會議一次,審查本院出版品執行進度及相關事
    宜,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會議由召集人主持,並應有二分之一以
    上委員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召集人因故無法主
    持會議時,應指定副召集人一人代理,無指定時由委員互推一人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