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957
人,瀏覽人次:
934109199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教育部九十二年度「高中(職)學校實驗室、實習場所永續發展與安全衛生改善補助計畫」處理原則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8月2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3年8月27日教育部臺環字第 0930112164號函發布自即日起停止 適用
法規體系:
/ 行政 /
教育
/
處務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2年8月15日教育部臺(92)環字第11828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8點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93年8月27日教育部臺環字第 0930112164號函發布自即日起停止 適用
附件下載
附件-計畫書格式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