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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教育部所屬各機關單位提供正向議題新聞發布績效考核作業規定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2月2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2年2月25日教育部綜合規劃司臺教綜(四)字第1020026434號函 修正發布全文2點,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教育
/
處務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1年5月15日教育部秘書室臺秘新字第1010081111號函訂定發布 全文2點;並自101年5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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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2年2月25日教育部綜合規劃司臺教綜(四)字第1020026434號函 修正發布全文2點,自即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表一-每月各機關及單位應提供新聞稿發布則數表
附表二-新聞稿發布配分及得分表
附表三-新聞稿見報則數配分及得分表
法規異動
修正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