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進駐人員
(一)任務:代表教育部進駐中央應變中心,負責整合協調聯繫防救災
事項。
(二)專責人員進駐:
1.建議人員
(1)指定專責人員:
考量進駐人員體能負荷,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二級以上開設時
,由固定之專責人員(12職等以上)採 2班制輪值進駐 ;另
鑑於本部各業務司處主管公務繁重,爰由本部督學及參事遴
選 6人輪值進駐(女性人員不輪值過夜),並應配合進駐人
員異動時機,函送本計畫予核定進駐人員。
(2)機動專責人員:
由本部緊急應變小組決議依災害特性於應變中心召開工作會
報、重 要協調工作或記者會時,加派業務司處主管出席,
如遇公務無法出席,得指派該單位副主管或簡任人員代理,
負責本部特殊狀況之報告與資訊發布。例如:全國性入學考
試、運動會、各級學校、館所發生重大災損時等。
2.指定專責人員輪值時間:
第一班8時30分至20時30分(12小時)。
第二班20時30分至翌日 8時30分(12小時)。
(三)幕僚進駐:
1.固定輪值人員:由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指派專門委員、科長
擔任輪值,必要時得指定上校教官或資深中校代理,採 2班制
進駐輪值,進行防災準備及宣導通報,並擔任進駐專責人員之
幕僚。
2.機動輪值人員:遇重大災情時,依災害特性由本部進駐專責人
員代表部次長直接指揮協調部內業務主管司處署(高教司、技
職司、終身教育司、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資訊及科技教育
司、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指派科長以上層級輪流或同時(視
災情需要)擔任輪值進駐之幕僚。
3.各署司處災防窗口:每年提供校安中心單位災害防救承辦窗口
聯繫資料,於災害發生期間辦理之相關活動,應主動聯繫本部
校安中心,並提供本部特殊狀況之報告與資訊發布。例如:全
國性入學考試、運動會、各級學校、館所發生重大災損時等,
俾利納入應變中心工作會報或情資研判會議並掌握相關資訊。
4.上述單位依目前本部校安中心模式,建立各司處受理及整理通
報資料,以提供進駐長官參考運用,並將進駐輪值名單及順序
傳送校安中心,俾供進駐時通聯及指派時使用。
5.固定幕僚人員輪值時間:
第一班9時30分至21時30分(12小時)。
第二班21時30分至翌日9時30分(1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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