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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改善校園治安-倡導友善校園,啟動校園掃黑實施計畫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3月0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0年3月7日教育部臺軍(二)字第1000029068C號令廢止;並自即 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教育
/
教育通用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5年4月28日教育部臺軍字第0950057598C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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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0年3月7日教育部臺軍(二)字第1000029068C號令廢止;並自即 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件一-維護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
附件二-校園藥物濫用、暴力、霸凌及黑道勢力介入事件通報流程圖
附件三-國中學生校園生活問卷調查表
附件四
附件五-校園暴力、霸凌事件處理作業流程表
附件六-教育部協助各級學校學生尿液篩檢實施規定
附件七-教育部改善校園治安重要工作管制期程
附件八
附件九-教育部改善校園治安──倡導友善校園,啟動校園掃黑實施計畫具體措施分工表
附件十
附件十一
法規異動
廢止1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