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673
人,瀏覽人次:
824584587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專科以上學校以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作業須知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3月2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96年3月29日教育部臺學審字第0960039584C號令廢止
法規體系:
/ 行政 /
教育
/
高等教育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6年7月24日教育部臺(八六)審字第86083289號函訂定發布全文7 點規定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87年6月11日教育部(八七)臺審字第8705642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7 點規定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3.
中華民國 90年11月26日教育部(九十)臺審字第90165146號令修正發布第3 點附錄6;並自90年11月26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4.
中華民國 94年8月19日教育部臺學審字第0940100763C號令修正發布第參 點、第肆點,並自94年8月1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5.
中華民國 94年12月22日教育部臺學審字第0940171924C號令修正發布第3 點之附錄第10點;並自94年12月22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6.
中華民國95年11月22日教育部臺學審字第0950162642C號令修正發布第參 點規定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7.
中華民國 96年3月29日教育部臺學審字第0960039584C號令廢止
附件下載
附錄
法規異動
廢止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