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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教育部補助推動影像顯示科技人才培育計畫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7月0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7年7月4日教育部臺顧字第0970077519M號廢止;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教育
/
高等教育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6年5月4日教育部臺顧字第 0960016009C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 文12點(原名稱:教育部推動影像顯示科技人才培育補助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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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7年7月4日教育部臺顧字第0970077519M號廢止;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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