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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辦理九年一貫課程研習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4月1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96年4月13日教育部臺國(二)字第0960047075C號令廢止
法規體系:
/ 行政 /
教育
/
國民教育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3年2月4日教育部臺國字第0920195655B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2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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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3年12月8日教育部臺國字第0930137070B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 文12點(原名稱:教育部補助各縣市政府辦理九年一貫課程研習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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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 95年1月16日教育部臺國(二)字第0940183222C號令修正發布全 文12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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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 96年4月13日教育部臺國(二)字第0960047075C號令廢止
附件下載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國民中小學校長九年一貫課程進階研習課程大綱
附件四-教育部補助計畫項目經費
法規異動
廢止1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