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教育部鼓勵留學生在國外參加全國性及國際性學術會議或藝能展演補助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1月1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9年1月11日教育部臺文(三)字第 0990002013C號令廢止;並 自98年12月3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教育 / 國際文教

法規異動

廢止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