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非都市土地興設公有運動場館設施申請免受山坡地開發面積不得少於十公 頃限制審議規範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3月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3月9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1040006244B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11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教育 / 體育

法規異動

訂定1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