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流程(以下簡稱本作業流 程)係於一百零三年五月十四日訂定發布全文十五點。為因應法務部組織 法修正第五條及法院組織法增訂第一百十四條之二並修正第七十三條附表 ,爰修正本作業流程名稱,俾落實司法改革會議中關於打造中立、透明檢 察體系之各級檢察署名銜「去法院化」之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