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愛心服務社設置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7月2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7年7月27日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金檢增人字第 10700038120號 函發布,自107年7月27日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行政 / 法務 / 檢察

立法總說明

本署已於 107年 5月25日變更機關名稱為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因旨揭要
點已不合時宜,爰停止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