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法務部政風小組設置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7月1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0年7月15日法務部法政字第 1001108351號函訂定發布全文6點 ,並自100年7月20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法務 / 政風

立法總說明

法務部廉政署成立後,為統籌辦理法務部及所屬機關政風業務,順利推動
各項政風工作及提升行政效能,規劃建構「法務部政風小組」,期透過任
務編組之運作方式,有效發揮政風幕僚功能,爰擬具「法務部政風小組設
置要點」,其要點如下:
一、本小組之設立目的。(第一點)
二、本小組擔負之任務及核心職能。(第二點)
三、本小組成員之組成。(第三點)
四、行文予法務部所屬機關政風機構之名義。(第四點)
五、本小組事務工作之協助處理。(第五點)
六、本小組所需經費之支應方式。(第六點)

法規異動

訂定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