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產業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6月1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13年6月13日經濟部經園字第1135560014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 全文9條,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工業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
法規體系: / 行政 / 經濟 / 工業

立法總說明

工業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自九十九年十
月二十七日發布施行後,曾於一百零八年三月二十五日修正施行。茲依產
業創新條例第九章規定,統一「工業區」稱為「產業園區」,爰修正本辦
法名稱為「產業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並修正條文。

法規異動

修正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