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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地理標示申請證明標章註冊作業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7月2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6年7月25日經濟部經授智字第09620030712號令廢止,並自即日 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經濟
/
智慧財產局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3年9月2日經濟部經授智字第0932003101-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5 點,並自即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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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6年7月25日經濟部經授智字第09620030712號令廢止,並自即日 生效
法規異動
廢止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