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租賃業辦理消費者融資租賃業務廣告應揭示總費用範圍及年百分率計算方式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8月2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94年8月26日經濟部經商字第0940241663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8條 ;並自95年1月1日施行
法規體系: / 行政 / 經濟 / 商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