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婚紗攝影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7月1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8年7月15日經濟部經商字第10802414910號公告訂定發布全文3 點,並自109年1月1日生效,但企業經營者得自願自公告日起適用之
法規體系: / 行政 / 經濟 / 商業

法規異動

訂定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