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經濟部頒發創業四十年以上歷史悠久廠商感謝狀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2月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13年2月5日經濟部經產字第11351001000號令修正發布第4點, 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經濟 / 國際貿易

法規異動

修正

四、辦理甄選流程,由本部產業發展署函請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工廠
    管理輔導法第四條第一款第六目各特定區之主管機關,提出符合前二
    點規定之廠商推薦名單,再由本部產業發展署函陳本部核定,由本部
    製作感謝狀及獎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