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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輸出貨品未依規定標示產地或產地標示不實案件處理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3月2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3年3月29日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貿管理字第1130651820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7點,並自113年4月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經濟
/
國際貿易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13年3月29日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貿管理字第1130651820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7點,並自113年4月1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件-○○○(出口人)未依規定標示產地或產地標示不實改善計畫申請書
法規異動
訂定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