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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商品驗證機構登錄案件複審作業程序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3月1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13年3月11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檢政字第11330003870號函 修正發布全文6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經濟
/
商品檢驗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8年9月5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三字第10830004500號函訂定 發布全文6點,並自108年8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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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113年3月11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檢政字第11330003870號函 修正發布全文6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件-流程圖
法規異動
修正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