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經濟部委辦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認定作業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1月2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11年1月22日經濟部經能字第11104600200號令發布廢止,並自 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經濟 / 經濟管制

法規異動

廢止1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