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二日訂
定發布,歷經十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公布日期為一百十三年二月二十一
日。
為配合經濟環境變化,完備實務作業需求,強化貸款實質效益,爰修正本
要點名稱為「青年創業貸款要點」,另修訂貸款對象、新增代表人或負責
人相同之不同企業,可於貸款歸戶總金額不逾本貸款之最高額度下申貸、
合併貸款額度及延長貸款年限與寬限期,其修正要點如下:
一、新增主管機關。(修正規定第一點)
二、資金來源、承貸金融機構與風險承擔。(修正規定第二點)
三、貸款對象。(修正規定第三點)
四、貸款用途。(修正規定第四點)
五、貸款額度。(修正規定第五點)
六、貸款期限。(修正規定第六點)
七、貸款利率。(修正規定第七點)
八、保證條件。(修正規定第八點)
九、申貸程序。(修正規定第九點)
十、利息補貼及申請補貼作業程序。(修正規定第十點)
十一、停止或不予補貼情形。(修正規定第十一點)
十二、申貸注意事項。(修正規定第十二點)
十三、查核監督規定。(修正規定第十三點)
十四、呆帳責任。(修正規定第十四點)
十五、未盡事宜之處理。(修正規定第十五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