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工程材料技術所試驗收費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2日交通部公路局工程材料技術所材技秘字第 112000 4696B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3條附表(原名稱:交通部公路總局材料試驗所 試驗收費標準)
法規體系: / 行政 / 交通 / 公路

立法總說明

為因應交通部公路局組織法業經立法院一百十二年五月十六日第十屆第七
會期第十一次會議三讀通過,完成立法程序,並奉總統一百十二年六月七
日華總一義字第一一二000四六七五一號令公布及交通部一百十二年十
月四日交人字第一一二00三0五三六二號令發布交通部公路局工程材料
技術所組織規程,本機關名稱已由「交通部公路總局材料試驗所」變更為
「交通部公路局工程材料技術所」,爰修正本收費標準之名稱及內容。其
修正重點如下:
一、配合調整本機關名稱之文字。(修正本收費標準名稱)
二、配合調整第三條附表有關機關名稱之文字。

法規異動

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