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交通部暨所屬各機關因應國內砂石價格上漲之物價補償或調整方案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7月0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3年7月7日起停止適用(為配合中華民國93年3月25日行政院院授 工企字第09300118560號函及同年5月3日院授工企字第09300172930號函 頒「中央機關已訂約工程因應國內營建物價變動之物價調整處理原則」 ,該要點自 93年7月7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行政 / 交通 / 公路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