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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際快捷郵件業務處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12月3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91年12月31日交通部交郵發字第091B000169號令廢止
法規體系:
/ 行政 /
交通
/
郵政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72年10月17日交通部交郵字19242號令訂定發布全文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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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75年2月15日交通部交郵發字第7512號令修正發布第8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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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78年6月15日交通部交郵發字第7827號令修正發布第8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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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85年5月28日交通部交郵發字第8523號令修正發布第7條、第8條 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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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 91年12月31日交通部交郵發字第091B000169號令廢止
法規異動
廢止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