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代行動通信(3G)業務將於一百零七年十二月終止,惟其網路仍因行
動寬頻(4G)系統語音回退(CSFB)需求,以異質網路方式存續於行動寬
頻網路中,爰增列行動寬頻業務所使用之頻段,以作為第三代行動通信終
端設備認證之依據。另外,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業於一百零六年七月十四日
修訂國家標準 CNS 15285「用於行動終端及其他手持資通訊技術裝置之充
電器一般規定及測試方法」,爰參考國際相關技術標準、中華民國國家標
準及行動寬頻業務寬頻終端設備技術規範,修正第三代行動通信終端設備
技術規範部分規定。又我國目前行動通信業者已無採用CDMA2000技術,爰
刪除相關檢驗項目。修正重點分述如下:
一、修正本規範之適用範圍。(修正規定第一點)
二、修正檢驗項目、指定資料及測試規定。(修正規定第三點)
三、刪除施行日期規定。(刪除規定第五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