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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動力小船駕駛人測驗發證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7月2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2年7月25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092B000067號令廢止
法規體系:
/ 行政 /
交通
/
航政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6年5月7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8629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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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87年9月21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8741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第3條 、第4條、第8條、第10條、第16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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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2年7月25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092B000067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