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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民用航空局對機場四週禁止飼養飛鴿拆遷鴿舍補償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6月0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4年6月9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0940085025號令廢止
法規體系: / 行政 / 交通 / 航空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7年4月30日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企法(87)字第12336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1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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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88年3月31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8814號令修正發布第4條、第9條 、第10條、第11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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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4年6月9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0940085025號令廢止

法規異動

廢止1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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