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業者飛航兩岸專案貨運包機,其來程(由大陸飛往臺灣)及去程(由 臺灣飛往大陸)均應依現行桃園/高雄飛越香港至大陸之航路飛航。
五、飛航兩岸專案貨運包機之航點,大陸地區限定為大陸民用航空主管機 關同意之航點,臺灣地區則限定為桃園及高雄國際機場。
七、業者申請飛航兩岸專案貨運包機前,應先向民航局國際機場時間帶協 調委員會協調工作小組申請取得於桃園、高雄國際機場起降所需之時 間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