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民間團體或營利事業辦理國際觀光宣傳及推廣事務輔導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5月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3年5月2日交通部交授觀企字第11320002951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9條,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體系: / 行政 / 交通 / 觀光

立法總說明

民間團體或營利事業辦理國際觀光宣傳及推廣事務輔導辦法(以下簡稱本
辦法)於七十一年七月二十日訂定發布,歷經一次修正。基於行政院推動
組織調整,交通部觀光署組織法業經總統於一百十二年六月七日制定公布
,行政院並定自一百十二年九月十五日施行,原交通部觀光局之權責事項
,改由交通部觀光署管轄,爰本辦法配合修正之。

法規異動

修正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