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補助旅行業推廣臺東縣旅遊實施 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7月1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7年7月18日交通部觀光局觀業字第 10730025441號令修正發布 第3點,並自107年7月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交通 / 觀光

法規異動

修正

三、補助對象及條件:
    舉辦至臺東縣旅遊之合法設立旅行業,並符合下列情形者,依本要點
    補助之:
  (一)依法組團安排於非例假日,兩天一夜以上,二十人以上且派有專
        人隨團服務。
  (二)行程安排須包含本處轄區之景點旅遊。
  (三)旅遊行程應於一百零七年五月十五日起至一百零七年七月十五日
        完成。
    所稱非例假日之定義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所公布之「行政機關辦公
    日曆表」為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