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743
人,瀏覽人次:
851453314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辦理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必要營運負擔補貼作業執行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3月2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13年3月21日交通部觀光署觀宿字第11306001641號令廢止,並 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交通
/
觀光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9年4月16日交通部觀光局觀宿字第 10906003731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8點,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109年5月11日交通部觀光局觀宿字第 10906007661號令修正發布 第4點,並自109年4月16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3.
中華民國 113年3月21日交通部觀光署觀宿字第11306001641號令廢止,並 自即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件一-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必要營運負擔補貼申請書
附件二-領據
法規異動
廢止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