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編審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7年03月0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87年3月4日廢止(中華民國87年3月4日行政院臺(87)孝授字第015 61號公告)
法規體系: / 行政 / 主計 / 歲計

法規異動

廢止3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