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106年度直轄市預算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12月1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6年12月15日行政院院授主預字第1060103003號函發布,自107 年1月1日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行政 / 主計 / 歲計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