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度直轄市及縣(市)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1月2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0年11月24日行政院院授主基字第1100201645號函發布,自111 年1月1日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行政 / 主計 / 歲計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2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