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造送統計總報告資料應注意事項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10月1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4年10月18日行政院主計處處仁七字第0940007753號函發布自95 年1日1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行政 / 主計 / 統計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