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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編譯小組設置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1月2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7年1月23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總處綜字第1070031024號函發 布,自即日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行政 /
人事行政
/
組織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9年3月2日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企字第0990061106號函訂定發布 全文 9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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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1年4月11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總處綜字第1010032147號函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9點,並溯自101年2月6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人事行政 局編譯小組設置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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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1年8月6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總處綜字第 1010045763號函修 正發布第3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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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7年1月23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總處綜字第1070031024號函發 布,自即日停止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