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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護理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7月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2年7月1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1020271650號令廢止
法規體系:
/ 行政 /
衛生
/
醫政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7年6月20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 0970201020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16條,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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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2年1月25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照字第1022860072號令修正發布 第8條、第9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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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2年7月1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1020271650號令廢止
法規異動
廢止1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