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經由自然生育顯有生育異常子女之虞之重大遺傳性疾病項目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6月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6年6月3日衛生福利部衛授國字第1060401159號公告訂定發布 全文5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衛生 / 醫政

法規異動

訂定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