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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食品中甲基汞之檢驗方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10月2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6年10月27日衛生福利部衛授食字第 1061902097號公告發布廢 止,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衛生
/
食品衛生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0年3月27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食字第 0900018531號公告訂定發 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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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2年9月6日衛生福利部部授食字第1021950329號公告修正發 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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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6年10月27日衛生福利部衛授食字第 1061902097號公告發布廢 止,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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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甲基汞之檢驗方法
法規異動
廢止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