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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之檢驗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8月1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1年8月18日衛生福利部衛授食字第1111901429號公告廢止,並 自112年1月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衛生
/
食品衛生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3年9月7日行政院衛生署署授食字第0939320637號公告訂定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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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5年1月17日行政院衛生署署授食字第 0951100000號公告修正發 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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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2年9月6日衛生福利部部授食字第 1021950329號公告修正發布 ,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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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3年1月9日衛生福利部部授食字第 1021951354號公告修正發布 ,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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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09年6月23日衛生福利部衛授食字第1091900915號公告修正發布 ,並自109年8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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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華民國111年8月18日衛生福利部衛授食字第1111901429號公告廢止,並 自112年1月1日生效
附件下載
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之檢驗
法規異動
廢止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