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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風景特定區及森林遊樂區與公園綠地,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全面禁止吸菸之場所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11月1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12年11月13日衛生福利部衛授國字第1120761124號公告訂定發 布,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衛生
/
保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112年11月13日衛生福利部衛授國字第1120761124號公告訂定發 布,並自即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件-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風景特定區及森林遊樂區與公園綠地,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全面禁止吸菸之場所
法規異動
訂定1條